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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16   来源:   点击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6]164号),结合我校自费国际学生情况,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原则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达到吸引优秀国际学生来中央财经大学学习,激励在校国际学生努力学习为目的。

二、评审机构

1.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成。

2.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审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三、评审对象

在中央财经大学接受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自费留学生(评审期间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

四、奖励类别及参评条件

1、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

参评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2)汉语或英文水平优良(如HSK考试五级或六级180分以上等);

(3)高中或本科、硕士期间成绩优良;

(4)面试成绩优良。

2、在校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历生。

参评条件:

2019—2020学年初次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本科生2019—2020学年学分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研究生2019—2020学年学分绩点3.0以上;学习态度认真,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的各项纪律,综合考评优良。

五、奖学金标准

1、新生奖学金:

全奖——第一学年学费

半奖——第一学期学费

2、在校生奖学金:

本科生——5000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9000元人民币

六、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留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金额。

4、公示获奖候选人名单。如对候选获奖学生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公示期暂定自公示之日起五日。

5、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新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申请表;

(2)高中/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成绩单扫描件;

(3)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证书或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4)其他材料(高中/本科/硕士阶段所取得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包括所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2、申请在校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在校生)申请表;

(2)2019—2020学年成绩单扫描件;

(3)2019—2020学年参加各种活动取得的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3)2019—2020学年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八、本《实施细则》由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财经大学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