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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细则(修订)

发布时间:2020-12-24   点击数:

为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62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申报条件

1.我院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均有资格申请“三助一辅”岗位。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已申报学校“三助一辅”岗位的学生不能再申报学院设立的岗位。

3.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政治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上学期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三助一辅”岗位的管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组织开展“三助一辅”工作,负责岗位职责的制定、选聘以及对受聘研究生的岗前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发放岗位津贴。

2.设立助研岗位的项目负责人要以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依据,合理安排研究生的助研工作,以有利于研究生成才成长和长远发展为目标,保证研究生接受全面、系统的能力培养和训练。

3.设立助教岗位的教师要从工作和培养两方面设计和充实助教工作内容,加大对研究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力度,加深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严禁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课程结束后,设立助教岗位的教师要认真对助教工作进行评价。

4.设立助管岗位的部门要重视通过助管工作加强研究生协调、沟通能力和责任意识的锻炼;将中外学生管理和服务等纳入助管工作范畴,增强助管工作与专业学习的相关性。

5.设立学生辅导员岗位的教师要将担任学生辅导员作为加强中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要使研究生在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

三、岗位职责

1.助研的岗位职责是承担项目负责人分配或指定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科学研究、调研等工作,包括数据、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翻译和成果写作等。

2.助教的岗位职责是承担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课堂签到;收集教学资料,配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参与研讨式教学、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以及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与教学相关的其他教辅工作。助教须随堂听课,随堂听课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授课学时的50%。助教不可以代替设岗教师授课、监考、阅卷、录入成绩。

3.助管的岗位职责是承担学院各部门辅助管理工作。

4.学生辅导员的岗位职责是协助学院辅导员做好中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中外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四、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由教师根据项目或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设置。

2.助教岗位的设立应满足总学时数不低于32学时的条件。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只能设置1个助教岗位。

3.学院原则上只设置1个助管岗位、1个学生辅导员岗位。

五、岗位申请与聘任

1.学院将核准设立的三助一辅岗位、岗位职责、工作时间、申请要求、选聘标准、选聘程序等信息统一进行公开发布。

2.“三助一辅岗位每学期聘任一次。助研岗位由设岗教师选聘;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学院选聘。

3.选聘结果在学院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六、岗位培训

1.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经聘用后,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培训由学院或教师根据工作要求自行组织。

2.助研岗位的设岗教师要合理安排助研研究生的工作内容,加强科学方法指导和研究能力培养。

3.助教岗位的设岗教师对助教研究生具有指导责任,要对助教研究生进行助教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岗前培训。

4.助管岗位的设岗部门要承担对助管研究生的指导职责,要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助管研究生进行指导,明确助管岗位具体职责、工作内容和要求。

5.根据研究生以学生身份兼职开展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辅导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七、岗位管理与考核

1.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三助一辅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2.受聘研究生因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承担三助一辅工作的,须提前两周向学院或设岗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或设岗教师决定是否解聘。

3.受聘研究生出现违纪或不适合继续承担三助一辅工作的情况,学院有权将其解聘。

4. “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工作在每学期末进行,具体由学院统一安排。助研的考核工作由设岗教师负责,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学院负责。

5.“三助一辅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类别(考核办法见附件),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请下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

6.受聘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满一个学期,经考核合格后,学院可开具相应的实习证明。

7.学期结束前,受聘研究生须向设岗教师或部门递交书面总结。对于助教考核,学院将开展学生对本课堂助教的评价工作,充分听取设岗教师意见。

8.“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学期支付的月份数与学校相同,每月不超过600元,具体金额学院审核无误后按月发放。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计算方法为:

(一)津贴总数=基本津贴+绩效津贴。

(二)受聘学生每月完成基本工作量,发放基本津贴400元。

(三)经考核合格者,可获绩效津贴。每月绩效津贴原则上根据工作小时数,在每月月末集中考核。各工作小时区间基准绩效津贴为:

1)工作小时数32小时/月(含32小时)以下的,绩效津贴为0

2)工作小时数32—40小时/月(含40小时),绩效津贴为50元;

3)工作小时数40—48小时/月(含48小时),绩效津贴为100元;

4)工作小时数48小时/月以上,绩效津贴为200元。

助研岗位聘用教师可以参照此标准确定岗位津贴并自行发放。

9.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为奖学金评定的参考因素。

八、其它

1.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所有。

2.本细则自2021222日开始施行。原《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细则》(院发〔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三助一辅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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