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际学生学历生汉语类课程组织和管理,满足部分已具备较高汉语水平的国际学生学历生免修汉语类课程的需求,结合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办法》(校发〔2006〕243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中汉语类课程指的是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之外的国际学生学历生(以下简称“国际学生”)学习的全部汉语类课程。
第二条 已经通过汉语水平考试(即HSK)六级,并获得证书的国际学生可申请免修全部汉语类课程。
第三条 申请免修的国际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两周内向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申请办理,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汇总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批,逾期不予受理。免修涵盖申请学期及以后学期的所有汉语类课程,不需重复申请。
第四条 获准免修的国际学生可以不参加课堂教学环节学习,但必须参加每学期汉语类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成绩直接以百分制记入成绩单。
第五条 若出现某门考试不及格,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名参加补考,并从下学期起自动取消免修资格。
第六条 免修汉语类课程不减免学费。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起施行,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解释。原《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汉语>课免修办法》(院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