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盗防火
(一)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严禁攀爬围墙、门窗。严禁在窗台上坐立及从阳台翻入相邻寝室等危险行为,发生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自负。
(二)树立防盗意识。室内不能存放大额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发现门锁不牢应及时报修。睡觉前要将门锁好,最后离开宿舍的学生要关窗、断电、锁好房门。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寓值班员。
(三)树立防火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会使用灭火器材,熟知本人住宿楼区的紧急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大门)位置,熟知疏散程序和方法,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四)留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如蜡烛、香薰、盘式蚊香、煤油炉、燃汽炉、酒精炉等;禁止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等。
(五)公寓内及公寓楼周边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的危险化学品。
二、用水、用电安全
(一)配合公寓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出门前关闭电源,关紧水节门,杜绝常明灯、常流水现象。若发现水管、电线破裂应及时报修。
(二)除由学校统一安装的电器设备外,严禁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等违章电器。严禁使用1500W(含15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三)离开房间时应断开电源插座上的用电器(充电器)。
(四)严禁改装、拆除公寓楼配套电器线路,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话线和网线。
(五)严禁损坏监控设备、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和消防标志。
(六)严禁将电动车电瓶带回公寓楼内(包含房间和公共区域)充电,禁止私自将电线拉到户外为电动车充电。违者将直接没收电瓶及电线。
三、用电量及缴费
(一)学校按50度/生/月额度提供用电补贴,超过此额度,学生需按照0.50元/度缴纳用电费用。如供电部门调价,学校将相应调整收费价格。用电补贴每月初划拨一次,每学期200度。学生购买电量不受时间限制,可跨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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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电可在校园内设置的一卡通自助机上完成。在自助机上选择“购电”功能,选择相应校区、楼号及房间号,输入需要购电金额即可购电。
(三)留学生用电情况可登录学生公寓用电管理系统自助查询(http://10.13.7.122:8080/),选择所在校区、楼号及房间号即可查询电器用电情况、补助电量、剩余电量及缴费情况。(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留学生公寓实施定额用电管理的通知》)
四、违规处理
(一)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寓内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公寓环境卫生及形象,如在居住期间违反公寓管理规定,且经劝告无效者,公寓有权提前解除住宿关系,并交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处理。
(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分。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影响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和非奖学金生奖学金申请。
(三)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