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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5-17   来源:   点击数:

根据《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研字〔202227以及《中央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校发〔2017〕70等文件要求,结合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评选工作小组,组员包括研究生指导教师、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及教务干事等,总人数为9人。评选小组负责制定评选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和处理申诉等事宜。

2022年度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张碘

组员:李春玲、陈香、原绍锋、王国庆、王艺璇、王岌、朱贝、周子超

二、评选类型

优秀毕业研究生包括北京市级和校级两类。

三、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2届中国籍应届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名额

根据《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按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5%计算(四舍五入);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按所在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计算(四舍五入)。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推荐名额为:校级优秀毕业生1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0人。

五、评选条件

研究生毕业生中满足全部基本条件,并同时满足附加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同等条件下,在学院党建工作、学院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奉献精神者优先推荐。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4.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5.研究生必修课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

(二)附加条件

1.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40%(四舍五入)。

2.在院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赛事上获奖。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

(二)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参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七、评选程序与办法

(一)制定评选实施细则。细则经学院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选依据综合考虑申请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获奖、研究生工作等维度确定。评选工作小组在收集申报材料之后,将核实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计算并审核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工作。在评选环节,申请人思想品德实行一票否决制。

评选工作会议召开时,参会的评选工作小组人数达到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为有效。评选会议上,由评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现场统计得票数并按得票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北京市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入选名单。

(三)公示。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7天的公示。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在学校范围公示后,报北京市教委审定。

八、异议处理办法

如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选小组提出申诉,评选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评选小组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院提请裁决。

九、其他事宜

经审查批准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或北京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学籍档案。

对已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者,若在离校前出现违纪行为并受处分,或因其他原因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十、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央财经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2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