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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学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9

请目前还没有交齐学费的同学尽快交费,有特殊情况确实暂时不能交费的同学,需向留学生办公室说明原因。

凡是未说明原因,本周内(3月11日前)仍不交费者,从下周开始停止其上课及参加一切校内活动,按休学处理。(毕业班同学除外)

4月1日前未交齐学费者,不能参加期初补考。

4月30日前,所有同学必须交齐学费,否则,本学期按休学处理。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