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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17   来源:   点击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6]164号),结合我校自费国际学生情况,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原则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达到吸引优秀国际学生来中央财经大学学习,激励在校国际学生努力学习为目的。

二、评审机构

(一)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成。

(二)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审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三、评审对象

在中央财经大学接受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自费留学生(评审期间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

四、奖励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2021级本科生、研究生。

参评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3.汉语或英文水平优良;

4.高中或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合格以上;

5.面试成绩合格以上。

(二)老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历生。

参评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3.学习态度认真,综合考评优良;

4.2020—2021学年初次考试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5.本科生学分加权平均分80分以上;

6.研究生学年学分绩点3.0以上。

五、奖学金标准

全奖:一学年学费

半奖:一学期学费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留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金额。

(四)公示获奖候选人名单。如对候选获奖学生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公示期暂定自公示之日起五日。

(五)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新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申请表;

2.高中/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成绩单扫描件;

3.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证书或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4.其他材料(高中/本科/硕士阶段所取得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包括所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二)申请老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老生)申请表;

2.2020—2021学年成绩单扫描件;

3.2020—2021学年参加各种活动取得的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4.2020—2021学年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八、本《实施细则》由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财经大学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