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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重申禁止在校园内骑电动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9   来源: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国际学生:

我们已经在各种场合强调多次,禁止在校园内骑电动车。但目前发现仍有同学继续在校园内骑电动车。现将学校相关规定再次告知如下: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校发【2017】157号)第三章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后果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章第十条第八款规定: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依据以上规定,若再发现国际学生在校园内骑电动车,我院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若多次受到处分仍不改的,将直接开除学籍。

特此通知。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