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6]164号),结合我校2019年自费国际学生的实际录取情况,特制定《2019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新生)”实施细则》。
一、评审原则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的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达到吸引优秀国际学生来中央财经大学学习为目的。
二、评审机构
1、“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合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成。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评审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三、评审对象
2019年入学,在中央财经大学接受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自费留学新生。
四、奖励类别及参评条件
1、本科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参评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2)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 5级及以上)
(3)高中成绩综合考评优良
(4)面试成绩优良
(5)入学考试成绩优良
2. 研究生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参评条件: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2)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 5级及以上)或英语水平优良
(3)面试及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五、奖学金标准
第一学年学费/第一学期学费
六、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国际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3、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金额。
4、公示获奖候选人名单。如对候选获奖学生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提出。公示期暂定自公示之日起五日。
5、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评审材料
1、申请本科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申请表
(2)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3)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 5级及以上)复印件
(4)其他材料(高中阶段所取得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2、申请研究生外国留学生新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19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申请表
(2)最高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3)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 5级及以上)或英语水平证明
(4)其他材料(包括所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八、本《实施细则》由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