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教外[2007]11号)与《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校发[2016]164号),结合我校自费国际学生情况,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原则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达到吸引优秀国际学生来中央财经大学学习,激励在校国际学生努力学习为目的。
二、评审机构
(一)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成。
(二)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审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三、评审对象
在中央财经大学接受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自费留学生(评审期间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
四、奖励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2024级本科生、研究生。
参评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3.汉语或英文水平优良;
4.高中或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合格以上;
5.面试成绩合格以上;
6.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老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历生。
参评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央财经大学校纪、校规;
3.学习态度认真,综合考评优良;
4.2023—2024学年初次考试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5.本科生学分加权平均分75分以上;
6.研究生学年学分绩点2.5以上。
7.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奖学金标准
全奖:博士研究生奖学金4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3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本科生奖学金 2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半奖:博士研究生奖学金2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1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本科生奖学金 10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新生根据思想道德品质、高中/本科期间平均成绩、入学面试成绩、汉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全奖及半奖。
老生根据思想道德品质、学分加权平均分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全奖及半奖。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参照“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留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和获奖金额。
(四)公示拟获奖人名单。如对拟获奖人的获奖资格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新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新生)”申请表;
2.高中/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3.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证书或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其他材料(高中/本科/硕士阶段所取得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包括所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
(二)申请老生奖学金需提供:
1.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老生)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成绩单原件;
3.2023—2024学年参加各种活动取得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2023—2024学年发表的文章或学术成果等复印件。
八、本《实施细则》由中央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财经大学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