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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10-14   来源:   点击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1〕10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字〔2021〕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实际,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仅限于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他定向就业除外。

(二)申请条件

详见《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1〕100号)中“第二章”中的相关规定,本办法可于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栏“奖助工作”条目内下载查看。

二、评选指标体系

学院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创业创新、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

总分=学习成绩×50%+专业实践分数×30%+科研成果分数×15%+其他考核项目加分×5%

具体量化指标评分标准及办法等如下:

(一)学习成绩

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一门课程的加权成绩=成绩×学分数;

加权平均成绩=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及选修课课程成绩加权成绩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二)专业实践分数

1.积极参加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项目并完成任务计5分。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计5分;

2.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并获奖。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3.积极参加院内留学生课程辅导并完成任务,每学期计3分,不满一学期的不计;

4.积极参加其他教学管理工作,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酌情计分。

(三)科研成果分数

科研成果考核主要根据学生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参加学科相关竞赛等。

1.发表论文分数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作为外文成果的通信作者,或作为非第一作者但前序作者为其导师或导师组成员(须已备案)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包括用稿通知),出版学术专著(含编著、译著、教材和工具书等)。

学术成果的级别按发表当年的《中央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科研系统中的查询结果进行认定。

(1)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网站公布的AA类期刊每篇计20分;

(2)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网站公布的A类期刊每篇计15分;

(3)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网站公布的B类,每篇计10分;

(4)在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在国内会议论文集公开正式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分。

2.参与课题研究分数

(1)研究生个人承担研究课题,获得课题立项。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5分,校级计10分,院级计5分;

(2)课题结项并评价为优秀,国家级计20分,省级计15分,校级计10分,院级计5分;

(3)参与导师或本校相关专业教师课题研究的按相应分数的10%计。

3.参加学科相关竞赛分数

(1)学生参加由国家各部委主办的重要学科相关竞赛并获奖,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8分,校级计6分;

(2)以学术论文受邀参加由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国外著名高校、学术机构举办的学术论坛并发言或获奖,根据论坛级别酌情计分;

相关科研成果的认定以我校科研系统记录及评价标准为准。

(四)其他考核项目加分

其他考核项目包括:思想品德、创业创新、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满分100分。由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材料,并依据实际情况评定分数。

三、其他

本评审细则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1年10月13日